程力专用汽车招投标与出口合作官网 · 招投标项目合作 · 外贸出口合作
首页/行业动态/网络货运 55 家平台拟被取消承运资质,货主核验转向单证与真实运力

网络货运 55 家平台拟被取消承运资质,货主核验转向单证与真实运力

公路货运 2026-10-25

网络货运平台的资质,正在从「申报一次、长期挂靠」变成「动态核验、随时摘牌」。10 月 19 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示拟取消 55 家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企业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同时公示 13 家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平台分公司名单,公示期为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6 日。理由高度一致:这些企业「不符合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要求的『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已不具备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公示文本还写明了结论的形成路径——经安徽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监测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后确认,不是一次突击抽查,而是系统日常比对的结果。

名单分布能看出问题集中在哪个层级。55 家企业分布在 12 个省辖市:芜湖 25 家、安庆 8 家、蚌埠 6 家,滁州与阜阳各 3 家,合肥、宿州、宣城各 2 家,马鞍山、六安、亳州、池州各 1 家;13 家分公司则分布在芜湖 5 家、铜陵 3 家、蚌埠 2 家,淮南、安庆、宿州各 1 家。公示期内企业可向省运管中心道路货运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 0551-62865565。公示不等于最终取消,但在正式公告前,名单内企业的线上接单与结算已不具备可预期性——把「拟取消」当成既成风险处理,比等正式公告更稳妥。

卡住的是等保,落地的依据是今年 1 月的新规。《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交运规〔2026〕1 号)由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印发,第三十二条明确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取消原暂行办法的试行期限。办法第十条要求平台审查实际承运车辆与驾驶员资质,保证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除外),并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一致;第十四条要求按技术规范上传单证信息至注册地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完整、准确;第十八条要求交易信息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 3 年,涉税资料保存 10 年。

认定被取消,影响不止于「不能再接单」。按办法第二条,网络货运承运平台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一方,经营资格的实质是「能上传、可核验、担责任」;认定一旦取消,平台及其分公司无法再以网络货运名义承接新业务,单证也不再进入省级监测系统。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省级监测系统与同级税务部门共享单证信息,第十九条要求平台依法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虚开发票,第二十四条对虚开、虚抵、虚假税前扣除规定了税务处理与移送司法的路径。行业公开解读普遍提示:接受此类平台开具的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的货主,存在进项转出、补缴税款的风险;已委托的在途货物则可能出现监控中断与结算纠纷。

监管在收紧,另一条线在给合规运力加杠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10 月 23 日公开《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交办运函〔2026〕2271 号,10 月 16 日成文),要求各地推动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问题及时报部。同日新华财经报道,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推出「交通+金融」货运物流生态数字金融服务创新方案,已推广至百余家货运平台、服务触达中小微货运主体超千万户、累计结算资金两千亿元、发放普惠融资超百亿元,方案明确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道路货运监管数据,用运单与履约经营流水作为授信依据。数据能被模型采信的前提很直接:单证、轨迹、结算三流对得上——这也是系统侧核验成为平台存续门槛的原因。

对采购方与用车单位来说,核验重心正从「平台规模」前移到「车和证是不是真的」。办法第十条把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排除在道路运输证与从业资格证审查之外,这条豁免边界直接决定轻卡与中重卡的运力组织方式:4.5 吨及以下轻卡进入平台的证件链条更短,但「线上登记与线下实际承运一致」并不豁免;中重卡则必须证件齐全,公告登记的总质量、外形尺寸、货厢参数要与行驶证、实车逐项对得上,否则在监测比对与路检环节都会被拦下。新华财经同日报道提到,该金融方案全面推广后将惠及行业 3800 万货车司机和近 500 万中小微企业——运力基数越大,用单证与轨迹筛出真实运力的价值就越高。

给采购与用车单位的 5 条建议:一、新签或续签运输合同前,先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检索平台名称,核对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状态与拟取消公示名单(如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已公开公示与附件名单),名单内企业不宜再用;二、要求承运方提供实际承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影印件,与平台线上登记信息逐项比对,重点核对号牌、总质量与公告型号;三、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虽免于道路运输证与从业资格证审查,但车辆、驾驶员线上线下一致性仍要核,不能以此为由省掉核验;四、把运单、轨迹、结算流水与发票「四单齐套」作为结算前置条件,专票开具主体与金额须与运单一致,避免进项转出风险;五、单笔货值高或时效敏感的业务优先用自有或长期合作车队承接,并把车辆公告参数台账建起来,投标与审计时可直接调用。

信息来源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2026-10-19 · 关于拟取消部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公示(拟取消 55 家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企业及公示 13 家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平台分公司;理由为不符合线上服务能力要求中「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经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监测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后确认;公示期 2026-10-20 至 10-26)查看原文 ↗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全文见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 · 2026-01-23 · 关于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6〕1 号)(第二条以承运人身份签约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第十条审查道路运输证与从业资格证,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线上线下车辆与驾驶员须一致;第十四条单证上传省级监测系统;第十八条信息保存不少于 3 年、涉税资料 10 年;第二十三条省级监测与税务共享;第三十一条撮合平台另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查看原文 ↗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2026-10-23 · 关于印发《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指南(暂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6〕2271 号)(10 月 16 日成文、10 月 23 日公开;要求各地推动运输服务数智化升级,注重总结经验做法与存在问题并及时报部)查看原文 ↗
  • 新华财经 · 2026-10-23 · 中国工商银行推出「交通+金融」货运物流生态数字金融服务创新方案(已推广至百余家货运平台,服务触达中小微货运主体超千万户,累计结算资金两千亿元、发放普惠融资超百亿元;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道路货运监管数据;全面推广后将惠及行业 3800 万货车司机和近 500 万中小微企业)查看原文 ↗
  • 搜狐号「新货运指南」(行业观察,非官方发布) · 2026-10-23 · 五十五张资质按下暂停键,网络货运开始查系统底子(从等保测评与发票链条角度解读本次公示:认定取消后平台无法再以网络货运名义承接新业务,业务数据真实性与完整性无法被税务部门验证,货主继续抵扣相关专票存在进项转出、补缴税款风险)查看原文 ↗

本条仅摘编公开报道并结合作业场景说明,车辆参数均取自车型公告数据。

FAQ

关于本条内容的常见问题

公示期内的名单企业还能接单吗?后续流程是什么?
按公示文本,公示期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6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运管中心道路货运部反映,联系电话 0551-62865565;公示不等于最终取消,正式公告前认定尚未撤销。但对托运人而言更稳妥的做法是把「拟取消」当作既成风险处理:不新增长期合同、在途货物核对轨迹与结算节点、已开票业务留存运单与交付凭证。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省级监测系统对平台经营行为信息化监测、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实行差异化监管,名单会持续更新,签约前重新核一次是低成本动作。
4.5 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是不是不用办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办法第十条把「使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情形排除在道路运输证与从业资格证审查之外,这是平台审核时的豁免边界,也是轻卡进入平台运力的便利之处。但豁免仅限证件审查:同一条同时要求平台与实际承运人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一致,车辆公告登记的总质量、外形尺寸、货厢尺寸仍须与行驶证、实车相符。上述口径针对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另有专门规定,不适用该豁免。
用车单位怎样判断平台与运力是否合规?
三个可落地动作:一看平台认定,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检索平台名称,确认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处于有效状态、未被列入拟取消公示;二看单证回流,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单证信息上传省级监测系统,能提供运单号、轨迹回放且交付签收记录完整的,说明数据链在真实运行;三看发票与三流一致,第十九条要求依法依规抵扣、不得虚开发票,第十八条要求交易信息保存不少于 3 年、涉税资料保存 10 年,索取并留存这些资料既是税务要求,也是发生纠纷时的证据。

有类似的项目需求?

说明车型、数量与交付地点,我们给出对应方案与排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