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冷链运输的企业,这个月有两份文件值得逐条读。第一份是《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据中宏网 2026 年 8 月 31 日报道,这是「六张网」相关的首份实施方案。方案部署了七个方面 17 项重点任务,并给出明确目标:到 2030 年,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降至 13.1%,较「十四五」末降低 0.8 个百分点。
冷链是这份方案点名补短板的重点。方案要补齐城乡物流设施短板、健全重要物资仓储设施与应急物流设施。相关解读指出,方案统筹「大动脉」和「微循环」,在完善国内骨干物流通道、推动枢纽组网运行的同时,着力补齐城市末端网点、产地冷链设施等惠民短板。截至目前,我国已布局 181 个国家物流枢纽、105 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这些设施建成后,压力会直接传导到运输环节——温区能不能对上货、集配线路能不能跑顺。
出口环节的合规要求同步收紧。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8 日发布第 136 号公告,就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作出新规定,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适载检验模式由「企业预检 + 海关抽检」调整为「企业合规保证 + 海关审核抽查」: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在装运前,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提交申请,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
需要注意时限与校验环节。按公告,海关对企业提交的《符合性声明》进行审核、对集装箱进行风险抽查,合格的准予装运;适载检验结果 21 天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出口申报时,海关信息化系统会自动对适载检验结果进行校验核销,校验不通过的出口报关单依法做退单处理。也就是说,装运前的适载检验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流程,而是直接影响能否顺利报关的前置条件,冷冻品出口企业需要把它纳入每票订单的操作节点。
贮存环节的温度指标也有了公开的执法口径。2026 年 9 月 11 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质量安全管理的提醒告诫书》,明确冷藏库温度应保持在 0℃~10℃,冷冻库温度应低于 -18℃,有特殊温度要求的食品从其标示;要求建立并落实全程温度记录制度,温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 2 年;鼓励使用电子温度监控设备,实现 24 小时不间断监测和超温报警。
三条线索落到车端,指向同一组能力:温区要对得上货、温控要全程留痕、厢体与制冷机组按线路实际选配。以程力在售的五十铃 4.5 吨冷藏车为例,该车公告型号 CLW5041XLCQL6(第 397 批),总质量 4495 kg,货厢内尺寸 3150×1750×1750 mm,厢体为全封闭式冷藏货厢,顶部封闭不可开启,可选装侧门与相似功率的制冷机组,排放为国Ⅵ。适合城市配送与产地到集配中心线路。
给正在做冷链运输装备配置或参与招标的单位三点建议:一是把温区与线路先定下来再选车,同一批采购中明确每台车跑哪条线、装哪类货、需要几个温区,避免先买车后改线路;二是在招标文件里把制冷机组的温度控制精度、厢体保温性能与温度记录装置的留存能力写成可验证的技术条款,验收时能逐条对照;三是涉及出口冷冻品的订单,把集装箱适载检验申请和《符合性声明》的提交时间点写进运输作业流程,留出足够时间完成审核与抽查。

本条仅摘编公开报道并结合作业场景说明,车辆参数均取自车型公告数据。